因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第一志愿拟录取考生李颖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递补拟录取工作,递补拟录取考生为蔡正旭老师名下排名第2名的合格考生于菲(详见附件)。递补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按照相关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拟录取考生原则上须于本名单公示后7日内将体检结果(“体检表”扫描件)通过相应的复试工作群发送给复试秘书,《政审表》等材料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备入学全面复查用。如因疫情防控属地化管控要求,考生无法如期提交体检结果,可先上交一份“关于延迟提交体检结果的说明”,说明中须如实写明延迟提交的原因和拟提交时间,并写明本人知悉体检有关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后果。
报考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原则上在拟录取结束后一周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完定向就业手续,将《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须本人和定向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寄至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只接受“顺丰”快递)。如因疫情防控属地化管控要求,无法如期提交的考生,可先上交一份“关于延迟提交定向就业合同书的说明”,说明中须如实写明延迟提交的原因和拟提交时间,并写明定向单位全称,同时注明本人知悉定向考生有关规定和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后果。
请拟录取考生实名加入大医2022级博士拟录取QQ群(群号:754314443)。
联系人:赵老师、姜老师 邮箱:dyyjszs@163.com
大连医科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