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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7日 00:00 访问数量:789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总体计划:
2017年国家计划选派80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留学期限: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选拔对象: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重点面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派专业领域由推选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实际需要确定;面向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仅限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学科专业领域。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主要通过国内院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国内导师、院校应在对外联系、制定学习计划等方面发挥作用。
3.其他申请条件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报名办法
1.预报名:申请人于2017年3月9日前,填写《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交由所在院系研究生主管部门。各院系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初审后,将申请表及申请人全部申请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校内推荐:2017年3月17日前,学校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实践能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或课程安排的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公示。
3.正式报名: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学校正式推荐名单发至有关院系,由其通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4.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2017年3月23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单位推荐意见表》各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5.录取后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辽宁省教育厅通知链接
1.国家留学网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http://www.csc.edu.cn/chuguo/s/709
2.国家留学网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s/725
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lnen.cn/zwgk/zwtz/287490.shtml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萌 曾光
联系电话:0411-86110154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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