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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博士(含在职专博)、有关硕士研究生在线提交学术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08:23 访问数量:7319

根据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大连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大医发[2013]335号)要求,博士(含在职专博)、学术学位硕士、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按要求修满学术活动学分。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已于2021年起开启在线提交学术报告功能。现就2023年在读博士(含在职专博)、有关硕士研究生在线提交学术报告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术活动学分要求(见附件1)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至少8次学术活动,每次计0.5学分,共计4学分,包括参加学术讲座和作学术报告,学术讲座不少于7次,作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

一级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至少4次学术活动,每次计0.5学分,共计2学分,同时学生个人至少主持一次学术报告活动,计1学分;

其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至少6次学术活动,每次计0.5学分,共计3学分;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至少2次学术活动,每次计0.5学分,共计1学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不做要求。

二、研究生提交学术报告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培养管理”-“学术报告登记”中,按要求提交学术报告。超出规定次数的学术报告不额外计分。

三、导师、所在院系审核

导师、所在院系应按照研究生院统一时间要求,对研究生提交的学术报告进行一次性审核,符合学术活动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并赋予相应学分。

四、学术活动未达到要求,无法获得该学分者不符合答辩和毕业要求。

五、时间安排

研究生提交学术报告:全时开放,在读研究生随时提交。2024届毕业生应于11月20日前按规定提交完毕。

导师、院系审核时间:2024届毕业生的导师和所在院系,应于11月30日前审核完毕。

六、联系人:培养办公室于老师 惠老师  电话0411-86110154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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