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经大连医科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55人获得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1。
现对上述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获导师任职资格人员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信函形式实名向大连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
电话:0411-86110155
地址:大连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F楼407房间
大连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上一条: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行业实践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