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号)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临床医学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连医科大学拟于2020年起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独立从事临床科研工作能力及具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临床应用型专门人才。学员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学校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具有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临床医学事业奋斗作出贡献的信念。
(二)获得临床医学或医学硕士学位。获医学硕士学位者,要求学士学位的专业为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下各学科。
(三)已获得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职称资格证书。
申请学位的专业领域应与上述证书一致,如内科、外科等。
由于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设置等原因导致上述证书专业与申请的临床专业领域不一致情况,可提交情况说明,由学校审定。
(四)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后)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申请的专业领域公开发表CSCD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SCI论文1篇(会议论文、译文、综述除外)。
(五)申请人所从事临床工作的学科方向与所申请导师的学科方向一致,并征得所申请的专业学位导师同意。
(六)如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导师工作单位不一致,需提交《大连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脱产学习承诺书》。
三、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
申请人经导师所在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一)导师所在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的材料
1.填报《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电子信息表》(附件1中下载),于11月24日前发至各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邮箱(各基地联系方式见附件2)。
2.《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申请表》(附件3中下载)。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无法查询须提供书面认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可截屏打印,无法查询须提供书面认证报告)。
5.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无法查询须提供书面认证报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可截屏打印,无法查询须提供书面认证报告)。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暂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申请人到学校现场报名时签署“提交认证报告承诺书”,于12月20日前提交书面认证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6.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8.《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2份(由两名报考专业学位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填写并签字,其中一位是申请的专博导师,附件4中下载)。
9.《大连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脱产学习承诺书》1份(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导师工作单位不一致须提交,附件5中下载)。
10.发表论文:包括SCI论文检索报告及文章首页打印件或中文期刊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期刊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首页)。
报名材料2-10项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材料按照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并于现场确认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现场审核完毕后当场返还。
(二)学校现场审核的材料
基地审核通过的上述全部材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导师所在基地审核
1.时间:2020年11月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00-3:30
2.地点:各基地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
(二)学校现场审核
1.时间:2020年11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00-3:30
2.地点:大连医科大学东校门“大学生创业创新指导中心”
注:1.请持银联卡现场刷卡交费
2.车辆不能入校,如有自驾请自行找停车位。
五、接收
(一)接收名额
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接收计划》(附件6中下载)。申请人必须经过报考导师同意,由报考导师在《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申请表》相应栏目内本人签字同意,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后方可报考。
(二)接收原则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申请人条件、专业水平、接收人数及导师情况择优接收。
六、学习年限及学费标准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学费为每人每年25000元,连续缴费3年。
七、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说明
(一)申请人须通过开题、中期、论文答辩后才可提出申请学位,拟申请学位前除完成培养计划外,须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二)根据《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管理办法》规定,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外语考试合格线暂定为标准分300分,成绩有效期为三年,考生须在该成绩有效期内申请博士学位(如2020年考试合格,可用于2023年12月前申请学位)。该考试在学期间每年均可申请。请考生牢记合格证编号及通过考试年份,以备学位申请时使用。
(三)2021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具体报名流程等信息另行通知。
八、临床能力考核
申请临床能力考核须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并在导师指导下,在导师所在医院相应专业从事不少于六个月的临床工作后,可参加临床能力考核。临床能力考核要求要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专培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九、学位授予基本要求
(一)通过学位课程考试。
(二)通过学校组织的临床能力考核。
(三)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四)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五)其他要求
具体按照《大连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大医发〔2018〕267号)中“普通招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求及《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资格的补充规定》(大医发〔2020〕43号)执行。
十、其他
(一)如有伪造导师签名、提供各类证书、发表论文等虚假信息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二)本通知具体由研究生院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11-86110443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F楼309室)。
邮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