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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接收第二批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6日 09:49 访问数量:1126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号)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大连医科大学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办法》(大医发〔2021〕52号)等文件要求,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临床医学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连医科大学现开展2021年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具有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临床医学事业奋斗作出贡献的信念。

(二)获得硕士学位。如获非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要求学士学位的专业为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下各学科。

(三)已获得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则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与申请专业领域一致)或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职称资格证书(原则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与申请专业领域一致)。

(四)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申请的专业领域公开发表CSCD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英文论文1篇(会议论文、译文、综述除外)。

(五)申请人所从事临床工作的专业学位领域与所申请导师的专业学位领域一致,并征得所申请的专业学位导师同意。

(六)如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导师工作单位不一致,需提交《大连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脱产学习承诺书》。

如因规培专业设置、专业领域交叉及其他特殊情况,可提交情况说明,请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小组审议。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方可申请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造成不能考试或接收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

申请人通过导师所在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一)材料准备如下:

1.《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批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电子信息表》(详见附件1);

2.《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批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2);

3.二代身份证;

4.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

5.硕士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6.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8.《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2份(详见附件3,由两名报考专业学位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填写并签字,其中一位是本人申请的专博导师)。

9.《大连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脱产学习承诺书》1份(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导师工作单位不一致须提交,附件4中下载)。

10.发表论文:包括英文论文检索报告及文章首页打印件或中文期刊论文(须包括期刊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首页)。

11.符合导师备注要求的证明材料,如导师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则提供六级证书或成绩。

请各位申请者注意:

(1)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

(2)2001年及之前取得毕业证者,学信网无法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

学位证书授予时间为2008年9月1日以前者,无法通过学位网“学位信息在线查询”功能获取学位信息,须办理学位认证,网址(http://www.cdgdc.edu.cn/cn/)。

暂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申请人到学校现场报名时签署“提交认证报告承诺书”,于指定时间内提交认证报告。

(二)导师所在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的材料

1.审核形式:线上审核

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按照1-11顺序排号(其中1号材料《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电子信息表》仅提供EXCEL版本),打包压缩,压缩包以姓名-报考基地命名,于 2021年12月15日前发至各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邮箱(详见附件5)。

各基地对申请在职专博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方有资格参加学校审核审核。

(三)学校审核

1.审核形式:线上审核

2.审核材料:基地审核通过申请者将《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批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入学申请表》原件(加盖红章,导师签字)、《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原件及《大连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脱产学习承诺书》原件邮寄至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09房间刘明川老师收(因其他快递无法进校,请使用顺丰快递),邮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3.学校统一网上公示审核通过者名单,公示后网上自助缴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四、接收

接收名额

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批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接收计划》(详见附件6)。申请人必须经过报考导师同意,由报考导师在《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批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2)相应栏目内本人签字同意,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后方可报考。

(二)接收原则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申请人条件、专业水平、接收人数及导师情况择优接收。

五、学习年限及学费标准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学费为每人每年25000元,连续缴费3年。

六、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说明

(一)申请人须通过开题、中期、论文答辩后才可提出申请学位,拟申请学位前除完成培养计划外,须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二)根据《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管理办法》规定,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外语考试合格线暂定为标准分300分,成绩有效期为三年,考生须在该成绩有效期内申请博士学位。该考试在学期间每年均可申请。请考生牢记合格证编号及通过考试年份,以备学位申请时使用。

(三)2021年3月参加了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如在成绩有效期内可提出申请学位。

七、临床能力考核

申请者须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并在导师指导下,在导师所在医院相应专业从事不少于六个月的临床工作后,方可申请参加临床能力考核。临床能力考核要求要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专培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八、学位授予基本要求

(一)通过学位课程考试。

(二)通过学校组织的临床能力考核。

(三)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并且成绩在三年有效期内。

(四)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五)其他要求参考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本通知具体由研究生院解释。

十、研究生院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电话:0411-8611153

联系人:刘明川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F楼309室)。

邮编:116044

QQ群:有意向报名的考生请加入QQ群608555689,考生如有疑问可进QQ群咨询。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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