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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初试及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国语考试考前须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3日 19:41 访问数量:7436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初试及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国语考试将于2023年3月18-19日举行,考点设在大连医科大学F楼(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旅顺南路西段9号),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护与监测

请各位考生在备考期间自觉做好出行前个人防护及健康监测,为顺利参加考试做好准备。

二、考试时间

外国语:3月18日08:30-11:30(普招考生及在职专博考生);

专业基础课:3月18日14:00-17:00(普招考生);

专业课:3月19日14:00-17:00(普招考生)。

三、准考证打印

我校将于3月14-18日开放准考证打印系统。

普招考生:请登陆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210.47.245.63/zsgl/bswb/login.aspx?oid=zkz)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用户名为研招网报名申请编号后5位,密码是本人8位的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职专博考生:请登录大连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网上报名系统(https://210.47.245.63/zsglzzzb/bswb/)点击“打印准考证”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用户名和密码与填报报名信息登录的信息一致。

四、外国语考试听力放音及试音说明

英语考试的听力部分采用调频发射,发射频率为FM73.2MHz,请考生自行准备具有音频调频功能的耳机或收音设备(考试听力期间不允许使用外放功能,必须佩戴耳机收听)。日语和俄语考试的听力部分采用录音机播放。

试音时间:3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考生可至学校周边(不可进校)调试设备、进行试音。

五、考试当天进出校园及考场楼宇有关说明

考生(驾驶私家车或步行入校均可)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纸质版准考证从学校正门入校,但严禁非考生随车入校。届时工作人员将对考生准考证上的条码进行扫码、核验身份。考生入校后须按照学校规定的路线抵达考场F楼(学校设有指示牌并安排志愿者引路),凭身份证、准考证,经测量体温后进入考场。驾车考生车辆须停靠在学校划分的指定停车区域,考虑到考生人数较多、停车位置有限,考生之间可搭乘私家车前往我校。

学校正门对考生开放时间:3月18日07:00时,13:00时;3月19日13:00时。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指导考生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按指定路线立即离校。

六、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需自行准备2B铅笔、橡皮、黑色或蓝黑字迹签字笔、收音机、耳机等考试用具,不得携带手表及其它计时器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考生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均须放在考场前面的指定位置,大衣(外套)、手表等服饰不可放到旁边桌子或座椅上。手机和电子手表必须关机,放在包里并置于考场前面的指定位置,如发现考生携带于身上,无论开机、关机状态,都视为考生作弊。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外国语考试听力考试开始后(8:30),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听力考试时不可用收音机外放外语听力试题。

其他科目考试:迟到30分钟者不准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距考试结束1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规定的考试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6.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7.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8.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9.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

10.每场考试开考前,工作人员会宣读考场指令及考试注意事项,请考生认真收听。

七、其他事宜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如有调整将及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及微信小程序“辽宁阳光校园”进行发布(考生可实名注册、登录“辽宁阳光校园”,选择“大连医科大学”进行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

学校宾馆可提供住宿,费用自理。考生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校内“怡海阳光宾馆”(电话:0411-86118600,18842833745)。

请普招考生加入“大医2023年博士普招群”(QQ群号:419143164),以便及时、方便获知后续有关信息。


    联系人:赵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6110153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 附件【校内平面图.jpg】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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