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轮调剂考生拟录取情况,我校现将进行第二轮调剂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剂考生(普通计划)须满足的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即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要求。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第五章第十二、十三条相关内容(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545.htm)。
2.相关调剂专业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
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代码) |
外国语 |
政治 |
专业或综合课 |
总分 |
教育学(04) |
51 |
51 |
153 |
350 |
理学(07) |
38 |
38 |
57 |
279 |
医学(10) |
39 |
39 |
117 |
296 |
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名称(代码) |
外国语 |
政治 |
综合课 |
总分 |
临床医学(1051) |
44 |
44 |
165 |
296 |
公共卫生(1053) |
39 |
39 |
117 |
296 |
药学(1055) |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
接收调剂专业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二)》(附件)。
三、调剂工作及复试通知发放安排
1.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于4月16日12:00时-4月17日08:00时开放缺额专业调剂入口。
2.待系统调剂入口关闭后,我校开始处理调剂申请,根据调剂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缺额情况对考生信息进行校验。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不予考虑。
3.对校验合格考生,我校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发放复试通知。如最后一名总成绩为并列,则总分相同考生均可获得复试资格。
4.考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通知(选择是否接受复试通知),逾期不回复者视为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每名考生每批次仅可接受我校一个复试通知。
5.我校将根据考生回复复试通知情况,结合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缺额,决定是否再次发放复试通知,原则同上。如无需再次发放,则将库内考生全部解锁。
6.如因系统崩溃、网络卡顿等原因,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开展相关工作,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顺延时间,请欲调剂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7.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将作为我校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复试。
四、复试安排及其他相关问题
1.调剂考生复试拟于4月18-20日进行,复试以“线上”即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系统采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具体时间安排等以调剂考生复试所在二级学院官方网站及QQ工作群通知为准,请相关考生保持本人通讯设备通畅并提前做好复试网络设备准备。
2.调剂考生务必详细阅读《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545.htm)和《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830.htm)。
3.第一志愿及第一批调剂报考我校但未被拟录取考生,不建议申请调剂原报考专业。
4.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规培基地选择按照第一轮调剂拟录取考生优先的原则进行。有关专业规培基地名额信息见“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一)”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临床医学类调剂考生规培基地信息》(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855.htm)。
联系人:赵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6110153
大连医科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