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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定向就业”考生提交定向就业合同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8日 14:02 访问数量:2544

各相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

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报名库“报考类别”(即“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信息,我校现就拟录取考生报考类别相关事宜及《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见附件)邮寄事宜通知如下:

1.以“非定向就业”形式报考的拟录取考生或已向我校提出申请由“定向就业”改为“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我校后续调档工作有关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如出现因拟录取考生个人与所在单位发生纠纷等原因导致不能调档而无法入学的情况,我校不承担责任。

2.以“定向就业”形式报考的拟录取考生或已向我校提出申请由“非定向就业”改为“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4月28日前将《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两份,须定向单位加盖公章)以顺丰快件形式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入学时无需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为方便广大拟录取考生及时获知学校有关工作通知,请尚未加入“大医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群”(QQ群号:576181194)的考生及时入群。

顺丰快递邮寄地址信息:大连旅顺南路西段九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姜老师/赵老师收,电话:0411-86110153。

       联系人:赵老师、姜老师       联系邮箱:dyyjszs@163.com

大连医科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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