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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调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09:49 访问数量:3221

根据《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993.htm),我校现决定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调剂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调剂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申请调剂人员范围及报考要求

1.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第一轮复试未被拟录取及初试成绩上线、但未获得第一轮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具备调剂资格考生名单》(附件2)。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招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通知》(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688.htm)相关要求,特别注意要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中的有关学位、规培及专业要求。

3.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报考导师相应“备注”要求,详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

1.具备调剂资格且有意申请调剂考生,请于6月1日10:00点前将下述材料发送至dyyjszs@163.com电子邮箱,邮件以“考生姓名+专业代码+导师姓名”命名,请勿重复发送。

(1)《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调剂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2)可证明符合报考导师要求的证件扫描件(如学位证、毕业证、规培证或中级职称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六级证书、脱产证明等),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志愿专业一致(即第一志愿“专业代码”与附件1中“专业代码”一致,其中“105111外科学”与“105113骨科学”视为同一专业),仅须发送符合报考导师“备注”要求的证件扫描件即可,其他材料无需发送。

本人签字的调剂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须于6月1日前以“顺丰”快件寄出,邮寄地址信息: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姜老师/赵老师收,0411-86110153。

2.每位考生仅可申请调剂一名导师,逾期未发送邮件者视为放弃本次调剂资格。

3.调剂复试时间拟定于6月2-5日,请申请调剂的考生及时加入调剂学院复试工作群,群信息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993.htm)中“二级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其他事宜参见《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993.htm)中相关要求。

       联系人:赵老师、姜老师       电话:0411-86110153

大连医科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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