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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对报考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6日 14:40 访问数量:2871

各相关考生:

报考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其“退役士兵”身份已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完毕,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校需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审核结论,对此部分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及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按照下述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于2023年12月13日前将材料扫描件(合成1个PDF 文件,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我校电子信箱dyyjszs@163;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以“顺丰”快递形式寄至我校(大连医科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丛老师收,0411-86110157)。

相关考生提交材料内容:

1.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

3.《入伍批准书》;

4.《退出现役证》。

特别说明:考生本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后续出现不能参加考试(初试、复试)、不能被拟录取等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人:丛老师        电话:0411-86110157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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