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名单中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7月17日-7月18日21:00前通过“大连医科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学费,逾期不缴纳学费者视为放弃学习资格。手机微信关注:大连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微财务—收费缴费或https://www.dmu.edu.cn/大连医科大学官网主页—校园服务—缴费服务。具体参照《2024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缴费指南》(详见附件)。
学费缴纳成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同等学力专栏发布学号等通知,请密切关注本网站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411-86110443
联系人:孙老师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质量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