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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及照顾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7日 09:34 访问数量:445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现将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三、证明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须扫描、合成1个pdf文件;

2.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如:“三支一扶考核合格证”、户口本等),须逐页扫描、合成1个pdf文件;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证明材料:考生工作单位(即定向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和户籍证明(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应包括本人民族信息和户籍所在地信息),相关证明须逐页扫描、合成1个pdf文件;

4.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2025年3月10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dyyjszs@163.com。电子版证明材料及邮件命名规则如下:

材料压缩包及邮件命名要求:以“加分或照顾政策名称+考生姓名”形式命名(例:“三支一扶+李力”)。

纸质版材料(即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有关证明需要邮寄原件),以顺丰快递形式(2025年3月10日17:00前寄出,我校研招办只接受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信息:大连旅顺南路西段九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F307),姜老师收,电话号码0411-86110153。

四、其他相关说明

符合加分政策或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能否进入复试,请相关考生关注我校网站后续通知。

联系人:姜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411-86110153

大连医科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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