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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6日 19:40 访问数量:1

根据《关于加强对放开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辽价发〔2016〕3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导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及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经研究,学校决定从2025年开始对报名接收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办学层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学费:第一阶段2万元,第二阶段3万元

以上内容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411-86110443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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