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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7日 15:19 访问数量:220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计划,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选拔范围

1.我校2024级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我校2025级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记录,无论文抽检不合格及学术不端行为,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和日常学习需要。

(二)必要条件

1.所有课程无不及格。

2.科研水平和英语水平满足下述(1)—(10)中所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或CSCD来源期刊论文;

(2)作为发明人,申请并获得过授权发明专利;

(3)作为成果完成人,获得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须在单位登记备案);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

(5)WSK(PETS 5)考试合格;

(6)雅思≥6.5或托福≥90;

(7)GRE≥305/1200;

(8)GMAT成绩600分及以上;

(9)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10)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各专业招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中的“备注”,并须提供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四、网上报名

达到报考条件的申请人,须于2026年1月25日—2月5日16: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即“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注意事项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材料包》(附件2)中有关材料,每位申请人每批次仅能填报一个专业的一名导师。

五、材料提交

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按序整理编号,将所有材料扫描成PDF版放至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硕博连读+本人姓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报考导师姓名”命名,将文件夹的压缩包于2026年2月5日16:00前发送至学院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以供学院审核报考资格。

硕博连读研究生申报材料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报名系统相应页面打印,本人签字);

2.《大连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须征得相关导师、部门审核同意);

3.《大连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及佐证材料;

4.符合申请要求的英语考试等级证书,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通过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5.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6.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址https://www.chsi.com.cn/,提交材料时在线验证码须在有效期内);

(2)《学士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7.硕士在读期间材料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2)《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

(3)《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4)《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申请人所在学院考核并加盖公章);

8.《大连医科大学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须两位与申请人报考学科专业相关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填写并亲笔签字)。

通过审核后,考生需将纸质版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报考学院审核及存档,具体时间安排等要求见学院网站或学院QQ工作群后续通知。申请人务必及时加入所报考学院的QQ工作群(群号详见附件2中《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申请人须对填报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弄虚作假等行为造成不能参加考核选拔、不能被录取等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有关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

六、学院审核和公示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人员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将通过审查的申请人的材料报研究生院备案,同时在各相关招生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现场考核形式,拟于2026年2月26日后陆续开展,具体时间及安排见各相关招生学院网站或学院QQ工作群后续通知。

考核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考核两部分,详见附件2中《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流程须知》。

八、录取工作

1.拟录取

学校相关招生学院按照导师招生计划将考生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经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2.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者须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在公示期结束前送至或以“顺丰快递”形式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入学后,学校将统一进行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如上,对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提供虚假材料者及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后,按博士研究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享受博士研究生相应待遇。

九、其他说明

1.存在下列情况的申请人允许转专业或更换指导教师:

(1)硕博连读导师为申请人硕士阶段导师,但其博士招生专业与申请人硕士专业不一致,申请人可转专业申请该导师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

(2)硕博连读导师为非申请人的硕士阶段导师,但与申请人硕士阶段导师有科研合作,可保证其课题延续性的,申请人可申请更换导师参加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

2.分流、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校将按照博士研究生分流、毕业、学位授予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科研成果归属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大连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包括实验原始数据等)均须存档备查。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学生以在读期间所获科研数据为基础发表论文、申报成果或奖励时,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其知识产权均属大连医科大学所有(“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通讯作者)。如有违约,我校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采取必要形式以保护学校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其他有关事宜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相悖处,以国家及辽宁省政策为准。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6110153

电子邮箱:dyyjszs@163.com

咨询方式:《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二级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通讯地址: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邮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2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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