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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及第二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2日 16:03 访问数量:5047

大连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1)及第二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2),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按照相关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拟录取考生原则上须于本名单公示后7日内将体检结果(“体检表”扫描件)通过相应的复试工作群发送给复试秘书,《政审表》等材料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备入学全面复查用。如因疫情防控属地化管控要求,考生无法如期提交体检结果,可先上交一份“关于延迟提交体检结果的说明”,说明中须如实写明延迟提交的原因和拟提交时间,并写明本人知悉体检有关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后果。

报考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原则上在拟录取结束后一周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完定向就业手续,将《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须本人和定向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寄至大连市高新区中铁诺德滨海花园(姜老师收,电话17866525580,只接受顺丰快件)。如因疫情防控属地化管控要求,无法如期提交的考生,可先上交一份“关于延迟提交定向就业合同书的说明”,说明中须如实写明延迟提交的原因和拟提交时间,并写明定向单位全称,同时注明本人知悉定向考生有关规定和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后果。

请拟录取考生实名加入大医2022级博士拟录取QQ群(群号:754314443)。

    联系人:赵老师、姜老师            邮箱:dyyjszs@163.com

大连医科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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