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工作 > 同等学力 > 正文 同等学力
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7日 13:32 访问数量:6849


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3〕4号)、《大连医科大学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工作办法》(大医发〔2023〕8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近专业已工作3年以上(即2021年2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3.申请人所在单位予以推荐。

4.第一外语为英语或日语。

二、接收专业及全国统考考试科目

(一)申请专业要求

1.“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仅接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申请。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仅接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

3.“药学”学术学位各专业,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申请。

4.“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学术学位),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申请。

5.“护理学”学术学位,仅接收护理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申请。

6.“生物学”、“基础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申请。

7.“心理学”学术学位,仅接收医学类和心理学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申请。

8.“人文医学”学术学位各研究方向,优先接收医学、心理学、法学、哲学、伦理学、科技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接收专业目录》(附件1)。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

1.时间:2023年7月11日前

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地址:https://tdxl.chsi.com.cn)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查看注意事项)→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用于学位证信息上报,请勿上传自拍照)。

2.报名注意事项:

(1)学历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栏目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由考生按照该网“学历学位认证与成绩验证”栏目,申请学历认证报告。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学位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由考生按照该网“学历学位认证与成绩验证”栏目,申请学位认证报告。

个人信息现场采集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7月11-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15:00。

2.地点

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123号星海电子城B座3楼303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

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④《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登记表》1份(须双面打印)(附件2);

⑤《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专家推荐书》2份,(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并签字附件3)。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将本人打印及复印具体材料按照所列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

(三)缴纳学费

1.学费共计36000元/人,按学习阶段交付,第一阶段学费15000元/人,进入第二阶段后另交学费21000元/人。本次缴纳第一阶段学费,采用现场扫码方式进行缴费。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退学或无法获得学位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注册并缴纳学费后正式成为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以下简称“学员”),我校将不再审核非学员的报名申请。

四、培养阶段及培养方式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课程考核

1.课程按照《大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培养方案》执行。采用半脱产学习方式(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年左右。具体课程学习要求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第一、二阶段课程体系(学术+专业学位)》详见网址:博士+硕士+同等学力各层次研究生课程体系(2023版)-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https://yjs.dmu.edu.cn/info/1028/7847.htm。开课时间、上课方式及学生学号等信息待本次报名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2.全国统一考试。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有关要求及安排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我校也将发布相关工作通知,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申请人须通过我校报名资格审核。

(二)学习年限

第一阶段学习年限为五年。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应在五年内完成全国统一考试,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未达到上述要求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第二阶段:科研学习阶段

(一)科研学习

科研学习阶段双向选择论文指导教师。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开题、中期考核、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进入答辩程序,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前需完成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以上环节者,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答辩前学习要求见《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答辩前成绩审核说明》详见网址:http://yjs.dmu.edu.cn/info/1421/4916.htm。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以进入第二阶段当时相关规定为准。

(二)学习年限

第二阶段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

五、其他

1.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我校未与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接收学员。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11-86110443

联系邮箱:dyyjsy_zlb@126.com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质量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上一条: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名单公示的通知

下载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端
下载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