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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7日 00:00 访问数量:831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选派工作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总体计划: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选派9500人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500人。
(二)申请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拔对象: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单位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含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硕士研究生)、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申请时为在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其他申请条件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报名办法
1.预报名:申请人于2017年3月9日前,填写《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交由所在院系研究生主管部门。各院系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初审后,将申请表及申请人全部申请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校内推荐:2017年3月17日前,学校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实践能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或课程安排的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进行校内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公示。
3.正式报名: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学校正式推荐名单发至有关院系,由其通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4.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2017年3月23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单位推荐意见表》各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5.录取后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辽宁省教育厅通知链接
1.国家留学网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http://www.csc.edu.cn/chuguo/s/709
2.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s/704
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lnen.cn/zwgk/zwtz/287489.shtml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萌 曾光
联系电话:0411-86110154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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