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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研究课题立项结果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1日 14:20 访问数量:782

各课题负责人:

为了促进我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2018年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按照《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后,我校共有10项课题申请获批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资助标准

课题资助标准A1类2万元、A2类1.2万元、B1类0.8万元、B2类0.4万元、B3类0.2万元、B4类0.1万元。

二、课题合同书填写

1.合同书的研究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等,应保持与申请书一致。

2.课题负责人按照《课题合同书(模板)》(附件1)填写合同。项目预算根据课题资助金额合理制定。合同中涉及的课题依托单位、法人单位账户、法人单位公章三者名称应一致。统一由所属高校签署。(已填好请勿改动)

3.合同编号由教指委秘书处统一下发,课题类别按立项通知统一填写,课题编号同合同编号,具体详见课题立项文件名单及附件2。

4.课题合同书填写字体要求:宋体,小四号。

5.课题合同书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

三、课题合同书提交

1.纸版材料

1)课题合同书经课题负责人签字后,纸质版一式五份,于2018年11月2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F311房间),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加盖高校公章事宜,之后研究生院按要求上报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

2)课题简况表,课题负责人签字后,纸质版一份,与合同书一同上交。

2.电子版材料

课题负责人将课题合同书电子版(未盖章word版)、课题简况表(附件3)填好后,于11月26日前用1个压缩包以“姓名+课题编号”命名,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dyyjsy_pyb@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F楼311房间) 于萌 唐羚

联系电话:0411-86110154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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