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院系推荐,研究生院现对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报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起至3月28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被公示者资格有异议,请将意见实名反馈至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话:0411-86110154,邮箱:dyyjspy@126.com。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