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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研究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0日 13:43 访问数量:8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29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研究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每校可申报研究生课程不超过3门。同一所学校申报的课程应尽可能为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

(二)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二、申报条件

详见https://upln.cn/contents/8/6600.html省通知要求。

三、评选办法

(一)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要严格审核,并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每单位限报1项。

(二)满足申报条件、已评选为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或2023年校级精品课的课程,优先推荐。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公示后,推荐参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院系加盖公章)一式1份。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2)或《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其中院系盖章、院系党组织盖章的纸质版1份。

3.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二)报送时间:2023年9月6日15:00前。

(三)联系人:于老师 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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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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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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