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精神,切实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培养质量,拟启动我校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案例库建设的重要意义
案例教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教学方法。它以实践应用中的典型案例为素材,经过研究加工,通过情景模拟、现场体验、交流讨论等手段,锻炼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案例教学,有利于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应用和创新能力培养,是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手段。通过案例库建设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将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二、案例来源及要求
1.案例库建设以课程为单位,范围包括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专业课程(含专业课、专业基础和专业选修)。每个案例库中至少应包含10个案例,改编、引进或购买的案例可进入案例库,其中原创性案例不少于8个。课程授课中,案例教学不少于8学时,每个案例授课时间不少于1课时。
2.案例库素材应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改编、引进或购买的案例均可纳入课程案例库,鼓励教师编写原创性案例。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案例库建设成果应为针对一门课程完整的教学案例库,内容包括教学案例、教学大纲及教案、教学课件、教学辅助材料等。案例编写规范及相关要求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要求施行。
3.案例必须是来自各专业实践基地(包括附属医院及临床基地、公共卫生机构、药学实践基地等)实际工作中的真实案例,无学术争议,并且适合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学习和考核),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应作为理论教学的有效支撑,及时运用于教学实践中,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案例采集必须符合伦理准则。
4.案例库负责人为学校在岗教师,可结合实际,组建案例采集团队,确保案例采集质量,鼓励基地导师、规培导师作为成员参与。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的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
5.案例库建设应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建设过程真实可靠,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占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数据可靠,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以项目名义牟取不当利益。凡因项目内容、成果或建设过程引发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引起的一切纠纷,责任由负责人承担。
6.各专业案例编写规范及相关要求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要求施行,详见附件2。
三、组织实施
1.本次案例建设和征集工作由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主委所在单位牵头(临床基地按照所属第一、第二临床学院申报),组织相关培养单位实施。
各研究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主委所在单位二级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推荐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拟建设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产生当年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
2.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应统筹考虑,规划本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按计划、分步骤规划建设。
3.专业学位领域应认真做好课程案例库建设的推荐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真正筛选出确有创新性、实用性的案例。
4.2024年案例库建设和征集工作,各专业领域应于2024年06月14日完成上报,同时报送《课程案例库申报表》(附件1)。
5.实施案例库建设常态化机制。今后,案例库征集工作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确定选入学校案例库。学校将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经专家组评审,确定优秀案例,对优秀案例负责人及团队予以表彰。优秀案例学校将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要求推荐申报。
四、经费资助
案例库建设周期为两年,将给予一定资助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外出调研、资料收集、会议交流、信息传播、差旅费、相关劳务费,不得用于购买软硬件设施,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财务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案例教学工作是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的重要内容,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联系方式:各专业领域牵头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0411-86110154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