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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企业专家进高校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6日 15:53 访问数量:2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报送企业专家进高校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按照辽教通〔2026〕213号《辽宁省“企业专家进高校”前沿大课堂工作方案》及辽教通〔2026〕247号《企业专家授课规范指引》部署安排,进一步掌握我校企业专家参与教育教学、课程建设及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由教务部牵头、研究生院等其他部门配合,组织各单位开展数据采集和工作进展情况梳理。现就研究生层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企业专家进高校相关数据采集表》。请各单位如实填报(见附件1)。

2.《企业专家进高校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按照省厅模板要求(附件2),全面梳理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并附典型案例。报告材料控制在1000字以内,内容务实。

二、报送方式

材料报送。请各单位将附件1及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形成PDF扫描版和Word可编辑版,于9月21日(星期一)12:00前发送至dyyjspy@126.com。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企业专家进高校工作对深化产教融合、提升研究生和本科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数据采集和工作报告撰写有序推进。

(二)全面梳理。各单位要按照辽教通〔2026〕213号和辽教通〔2026〕247号文件要求,全面梳理企业专家聘任、授课、课程建设、教材开发、典型案例等工作进展,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案例典型。

(三)确保质量。各单位要认真核对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严禁虚报、漏报、瞒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应条理清晰、内容翔实,典型案例应突出产教融合实效。

(四)按时报送。请各单位务必于9月21日(星期一)12:00前完成在线填报和材料报送,逾期未报将影响学校整体数据汇总和上报。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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