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
招生办电话:0411-86110153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位论文提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6日 10:52 访问数量:412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拟申请2022年冬季论文答辩者:

为做好我校2022年冬季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学位论文提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有关要求

1.提交者范围

预期2022年12月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已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且学业成绩审核通过者。

根据《大连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大医发[2021]92号)文件精神,博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须经导师聘请的三位同行专家(博导)评议,三位专家均认为该论文已达到博士学位学术标准(即论文明审通过),方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论文。

明审专家评议结果的认定:

明审评阅书“是否同意答辩”中专家给出意见为“同意答辩”及“修改后直接答辩”的,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论文;如专家给出意见为“修改后重新送审”及“不同意答辩”,需按照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再次明审,明审通过后,方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论文。

2.提交时间及方式

学位论文通过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系统将于10月16日24时自动关闭,各层次学生须于24时前完成学位论文提交操作,未提交者影响到后续评阅结果反馈和论文答辩,进而影响夏季如期毕业和申请学位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1)学生:于10月10日-10月16日期间,登录系统(学生服务端,https://dmugraduate.dmu.edu.cn/pyxx/login.aspx)上传学位论文(操作流程见附件1-1),同时上传经导师审核签字的《大连医科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审核表》(见附件2)PDF版扫描件,审核表确保为导师本人审核签字。此外,博士研究生还需上传3份论文明审评阅书(见附件)扫描件,纸质版的3份论文明审评阅书应妥善保管,日后用于学位档案存档。

(2)导师:自学生提交之日起至10月19日前,登录系统(教师服务端,https://dmugraduate.dmu.edu.cn/gmis/login.aspx)查阅、审核学生提交的论文及上传的学位论文审核表,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中进行提交操作(操作流程见附件1-2)。

导师是学位论文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所指导学生学位论文的文字内容、图片表格、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原创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出现,同时须对保密标识使用(公开论文标注“公开”或不标注;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交流和适用范围的非公开论文(一般指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在理论上、技术上有所突破且又尚未公布的科研项目的论文),标注“内部”同时还应注明相应的保密年限,最长年限为5年,如“内部3年”;开题前,已完成涉密学位论文密级定密及备案的(涉密论文是指学位论文主题、研究方向、主要内容或成果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主题、研究方向和内容等属于自发研究,没有涉密科研、生产项目或任务支撑,相关内容泄露后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确需定密的),方可使用保密标识,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保密标识,书写格式须申请人咨询校学位办公室。)、书写格式、图片表格、参考文献引用等是否规范进行审核。

(3)二级单位:自导师提交日起至10月21日前,二级单位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教师服务端,https://dmugraduate.dmu.edu.cn/gmis/login.aspx),对本单位所辖各层次学生论文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包括保密标识使用是否规范、论文字数是否符合要求,学生本人姓名、导师姓名、“大连医科大学”中英文字样是否隐匿等),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进行提交操作(操作流程见附件1-3)。

3.论文格式要求

本次提交的论文为“外审版”学位论文,提醒师生在“独创性声明”、“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致谢”、“页眉页脚”等部分隐匿作者、导师和大连医科大学中英文信息,涉及的相关信息务必用“×××”或“某某某”代替。其他要求如下:

(1)格式及命名:参照《大连医学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规范》(见附件4)撰写论文。论文以“学号”命名(例:2118100210001.pdf)、PDF文档格式上传;论文摘要以“学号”命名(例:2118100210001.txt)、txt文档格式上传。

(2)专业(领域)名称及代码:博、硕士研究生以“学信网”个人相关信息为准,同等学力人员以“同等学力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个人相关信息为准,专业名称及代码不可擅自更改。同时可参考《专业、学位授予类别目录》(见附件5)。

4.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即重复率检测)

(1)重复率限定要求:学位论文全部内容(含综述部分)重复率不得高于20%。如学位论文与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重复,则此部分不计入重复率,但学生须在第一次查重结果反馈后,通过管理系统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期刊封面、目录页、发表论文全文,三部分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2)检测结果处理:检测结果将由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反馈,学生、导师和二级单位管理人员均可登录系统查看。初次检测不合格者,给予一次修改机会,学生须于收到结果反馈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论文修改并在系统进行二次提交(本次仍需导师、二级单位审核,同时在系统中完成提交操作);若二次检测仍不合格,则取消学生本次论文送审及答辩资格。

二、论文评审及结果处理

1.论文评审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组织实施

凡重复率检测合格的论文,将被直接上传国家有关评审系统进行匿名评审。即学生通过管理系统上传的论文,如重复率检测合格,则直接被送审,送审前无再次修改机会。

2.论文评审结果反馈

11月中下旬始,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通过系统陆续反馈。学生、导师和二级单位管理人员均可登录系统查看,论文评阅书可自行下载。评审结果处理原则如下:

评审结果

对论文处理原则

答辩资格审核原则

“一审通过”

学生可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

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论文答辩

“需复审”

结果反馈后,原则上学生须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通过系统提交论文,申请二次送审;如不提交视为放弃

“二审通过” ,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论文答辩;

二审结果仍为“需复审”,取消答辩资格;

二审结果如为“本批次不通过”则参照“本批次不通过”执行。

“本批次不通过”

论文须做重大修改,至少六个月后再次提交送审

直接取消答辩资格

3.论文评审结果申诉

学位论文二审结果为“需复审”,如学生及导师认为,专家评审结果和实际有所偏差,可提出申诉,通过系统提交论文,申请再次送审,如结果仍未达到“通过”,取消答辩资格。

学位论文外审结果为“本批次不通过”,如学生及导师认为,专家评审结果和实际有所偏差,可提出申诉,通过系统提交论文,申请再次送审,如结果仍为“本批次不通过”,取消答辩资格。

4.论文评审结果运用

论文评审结果除作为申请答辩的必要条件外,本次论文评阅意见,包括总体评价和“是否推荐该学位论文申报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等意见将作为我校2022年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重要申报资格和评选参考指标,望广大师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5.因论文外审专家评审需要时间,论文修改亦需要时间,且学位论文答辩存在时间节点,为了保证学校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院学位办将根据学校实际,设置外审最终送审时间,超过送审时间学校将不再送审。

三、其他事宜

1.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

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次论文提交的工作时间安排等另作要求,但不得晚于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日期将论文提交至研究生院。

2.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2022年冬季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具体流程、要求等,研究生院将于11月中旬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3.交流联络平台

为方便大家沟通交流和重要通知接收,学位办将建立临时QQ群(769052357),请论文提交者相互转告并及时加入。

不明事宜,可由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与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上一条: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2022年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载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端
下载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