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大连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等文件规定,经大连医科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审议决定:
授予崔嵩等2名博士毕业研究生理学博士学位,授予博士毕业研究生任延英临床医学博士学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上人员的学位授予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月,从2024年8月28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电话或信函形式,实名向大连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
电话:0411-86110155
地址:大连旅顺南路西段9号研究生院F楼407房间
大连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