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
招生办电话:0411-86110153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1日 13:05 访问数量:1

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培养过程管理,保证培养质量,现就2024年秋季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对象

2022级直博研究生、2023级博士研究生、2023级硕士研究生、2022级及以前尚未完成开题的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已进入第二阶段学习的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硕博连读生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后,开题报告的时间和要求与博士研究生一致。

直博生最晚须在其博士第5学年末通过开题;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最晚须在其博士第4学年末通过开题;2020级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最晚须在2024年年底前通过开题;2023年9月之后进入第二阶段学习的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最晚须在其转入二阶段后第3学年末通过开题。

二、开题报告时间

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

三、工作组织要求

开题报告的组织与安排,由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具体负责。如邀请市外专家,市外专家可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一)考核小组要求

1.博士研究生、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由5-7位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

2.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由3-5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

3.考核小组成员中设组长1人,同时另设秘书1人(由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负责开题报告的具体组织及现场情况记录等。

考核小组中至少有1位是大连医科大学(含附属一院、附属二院)、导师和开题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导师不能作为考核小组成员。

(二)开题报告内容

1.应包括立项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研究内容及创新点、研究的技术路线、前期研究基础及可行性分析、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计划进度安排等。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2015〕9号)的要求执行,学位论文不可单独以“文献综述”形式撰写。

(三)开题报告程序

1.研究生以“PPT”形式进行汇报,博士研究生、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报告时间为25-30分钟,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告时间为15-20分钟;

2.考核小组成员就开题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提问,研究生回答;

3.导师介绍学生情况并就学生未解释清楚的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4.学生与导师回避,考核工作小组讨论开题报告合格与否;

5.考核小组组长当场宣布讨论结果,并对开题报告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导师和学生可对开题报告作进一步补充修改;

6.开题报告结果处理:开题报告通过者,继续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题报告存在较多问题而未通过者,考核小组有权建议其在6个月内重新开题一次,如6个月内重新开题仍未通过,则终止研究生学习。重新开题者须在2025年5月1日前完成。

(四)相关材料报送

1.学生本人

(1)填写《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书》(详见附件1)一式一份,上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

(2)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毕业与学位”-“开题报告登记”中填写开题信息,同时将培养单位审核后的纸质版《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书》(首页至末页,特别注意检查教研室、学院审核签字和盖章处是否齐全),扫描并合成一份PDF文件,于12月15日前在系统中上传;

(3)审核后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书》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用于毕业前申请论文答辩、毕业及授予学位后学位档案存档。

2.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

(1)审核本单位各层次学生的《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书》,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返给学生本人保管;

(2)在系统中审核学生的开题报告,登记开题报告结果。

四、开题报告延期申请

(一)应在本年度进行开题报告的各类别学生,原则上均应按上述时间要求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各环节。

(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者,经导师同意后,于2024年11月15日前在系统“毕业与学位”-“开题报告延期申请”中提交申请;同时填写《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导师签字后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各培养单位在系统中审核学生的延期申请。

(三)延期者须在2025年5月1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各环节工作,系统录入等要求同上。

五、开题报告变更申请

在开题报告通过后、中期考核未完成前,如导师认为需要对课题研究方向和内容作出重大调整,研究生可申请重新开题一次(重新开题的《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书》用于毕业及授予学位后学位档案存档)。拟申请重新开题者,可在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开题变更申请”中提交申请,经导师和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5月1日前重新开题,系统录入等要求同上。

六、涉密学位论文开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学位〔2016〕27号 )文件精神,涉密学位论文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学位论文及其载体。涉密学位论文的导师等生产与撰写人员应当是涉密人员。

学位论文主题、研究方向、主要内容或成果涉及国家秘密的,开题前,导师和研究生必须根据所执行涉密科研项目的密级申请定密;学位论文主题、研究方向和内容等属于自发研究,没有涉密科研、生产项目或任务支撑,相关内容泄露后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确需定密的,开题前应当按照要求,经院系保密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向研究生院提出学位论文定密申请(内容包括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等)。学位论文密级不得高于参与涉密科研项目或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的密级。

拟撰写涉密学位论文的涉密研究生,须在学位论文开题前填报《大连医科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表》(详见附件3),经导师提出建议论文密级后(拟定密后所有相关材料不得通过网络进行传输),按程序报研究生院。开题前未提出涉密学位论文申请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不再接受定密审批。

七、其他要求

(一)确保信息填报准确

1.个人基本信息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统招研究生)、“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或“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同等学力人员)信息一致;

2.学术学位对应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专业学位领域”,可按《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类别目录》(详见附件4)填写;

3.开题情况应如实填报,包括考核小组成员组成、开题情况记录等;

4.个别具有“双导师”即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由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负责,凡涉及导师信息处可填写论文指导教师和规培指导教师信息、相关材料报送至论文指导教师所在培养单位。

(二)监督指导工作

校研究生教育评价委员会负责对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进行相关工作指导和督查。

(三)个别同学系统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问题,如有问题请向培养单位反应,由培养单位统一反馈研究生院学位办。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上一条: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王永祥等10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孙昊等45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丁晓欢等16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公示

下载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端
下载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