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及《大连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等文件规定,经大连医科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审议决定:
授予王庆辉等12名博士毕业研究生理学博士学位,授予刘家苏等39名博士毕业研究生医学博士学位,授予孙绍强等66名博士毕业研究生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授予在职临床医师孙源君等29人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
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张玮等45人医学硕士学位,授予张欣等15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伊赫楠等3人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具体名单见附件3。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上人员的学位授予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月,从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电话或信函形式,实名向大连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
电话:0411-86110155
地址:大连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F楼407房间
大连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