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成果创新性答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大医发[2026]33号)文件,学校于2026年4月至5月期间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有关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并组织预答辩,11名博士研究生已通过成果创新性答辩预答辩,现对2026年博士研究生成果创新性答辩预答辩通过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6年5月28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公示期内,如对被公示者资格有异议,请将意见实名反馈至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科,电话:0411-86110155,邮箱:dy_yjsyxwb@126.com。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