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及《大连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等文件规定,经大连医科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审议决定:
授予尚冰冰等28名博士毕业研究生理学博士学位,授予姜力群 等15名博士毕业研究生医学博士学位,授予安俊等78名博士毕业研究生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授予在职临床医师董惠洁等57人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
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周妍等51人医学硕士学位,授予王建东等1人法学硕士学位,授予于丹等12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谷蕊等1人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具体名单见附件3。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上人员的学位授予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月,从2026年6月17日起至2026年9月16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电话或信函形式,实名向大连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
电话:041186110155
地址:大连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F楼301房间
大连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