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拟申请2026年秋季论文答辩者:
为做好我校2026年秋季研究生(含在职专博、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学位论文提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
1.提交者范围
拟于2026年12月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拟申请博士学位的2020级、2021级、2022级在职专博及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已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且学业成绩审核通过者。
2.论文书写规范及模板
依据2025年出台的国家标准,2026年秋季学位论文提交启用新论文规范和模板。
本次提交的论文为“外审版”学位论文。“内部_年”处不填。论文全文须隐匿作者、导师、课题组成员、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大连医科大学等全部中英文信息(包括学校代码),涉及的相关信息务必用“×××”或“某某某”代替。2026年秋版论文书写规范和模板见附件1。论文提交以附件1pdf模板为准,封面等须注明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
3.博士学位申请者应先完成论文明审再提交论文
要求详见《大连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大医发[2025]222号)第十二条第三款(见链接https://yjs.dmu.edu.cn/info/1037/9262.htm)。三位专家均认为该论文已达到博士学位学术标准(即论文明审通过),即三位专家给出意见均为“同意外审”及“修改后直接外审”的,方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论文。
4.提交时间
学位论文通过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系统将于2026年10月8日开启,原则上要求于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及审核(完成学生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导师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论文查重合格),通过审核者研究生院进行论文送审。
5.提交及审核流程
学生提交论文等材料前、导师提交论文查重前,应按以下清单逐一核查,确保论文等材料符合规定。

(1)学生:自系统开启后登录系统(学生服务端,https://dmugraduate.dmu.edu.cn/gmis5/home/stulogin)上传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清单如下。(操作流程见附件2-1)

(2)导师:学生提交后,登录系统(教师服务端,https://dmugraduate.dmu.edu.cn/gmis5/home/login)查阅、审核学生提交的论文、摘要、学位论文审核表、意见修改审核表及明审评阅书,确认无误后提交论文查重,查重通过后,审核通过。(操作流程见附件2-2)
导师是学位论文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所指导学生学位论文的文字内容、图片表格、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原创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出现,同时须对保密标识使用、书写格式、图片表格、参考文献引用等是否规范及学校、个人相关信息是否隐藏进行审核。
论文不公开及保密标识使用注意事项见链接https://yjs.dmu.edu.cn/info/1037/9313.htm
(3)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审核通过后,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教师端,https://dmugraduate.dmu.edu.cn/gmis5/home/login),对本单位所辖各层次学生论文及相关材料进行:①形式审查(主要包括保密标识使用是否规范、论文字数是否符合要求,论文作者、导师、课题组成员、培养单位和大连医科大学等中英文信息是否隐匿),②查重结果审核,对于“文本总相似比”和“查重结果”不一致的论文,须结合“万方查重报告”,进行查重结果(自引)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进行提交操作(操作流程见附件2-3)。
6.论文查重及结果审核
2026年秋季起,研管系统中启用万方检测系统进行论文查重。
(1)查重结果限定要求:学位论文全部内容(含综述部分)重复率不得高于20%。如学位论文与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有重复部分,则此部分不计入重复率,但须导师根据“万方查重报告”手动扣除该部分比例,之后进行审核。查重结果以系统中“查重结果”栏显示值为准。导师须对扣除部分留存佐证材料(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发表论文全文)备查。
(2)检测结果处理:检测结果通过系统可查,学生、导师和培养单位管理人员均可登录系统查看。检测不合格者,学生须于收到结果反馈后尽快完成论文修改并在系统进行再次提交。
二、论文外审及结果处理
1.论文外审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科负责组织实施。
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论文,将被直接上传有关评审系统进行匿名评审。
2.论文外审结果反馈
外审结果由研究生院通过系统陆续反馈。学生、导师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人员均可登录系统查看,论文评阅书可自行下载,注意留存,用于学位档案存档。
3.论文盲审评议结果的认定
相关规定见https://yjs.dmu.edu.cn/info/1038/9457.htm
校学位论文盲审评议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直接答辩”“修改后重新送审”和“不同意答辩”四种。见附件3
“首次”指同一批次内首次送外审。例如:在职专博在2026春季批次内提交过外审,该批次外审最终结果为“需复审”;若该生于2026秋季批次提交外审,该次外审认定为2026秋季批次首次外审,仍需三位同行专家审议,并缴纳外审费用。“本批次不通过”意为:需联系研究生培养单位缴纳外审费用。
4.论文评审结果申诉
学位论文外审结果为“修改后重新送审”或“不同意答辩”的,可提出申诉(通过系统提交论文,申请再次送审),最多两次申诉机会,如仍为“盲审不通过”,本批次学位申请终止。见附件3
5.为了保证学校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本批次设置查重、外审最终送审时间,超过送审时间学校将不再送检或送审。
三、部分答辩申请人提交学术成果等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范围:博士学位申请人(含博士研究生及在职专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时间要求:2026年10月20日截止提交,之后研究生院统一审核。
3.提交材料及提交方式:
见https://yjs.dmu.edu.cn/info/1037/9313.htm网页中“答辩申请人提交材料要求”中规定的提交材料要求和提交方式。
四、学位论文原始数据抽查
1.抽查范围及比例
抽查范围为本单位2026年秋季提交查重通过的学位论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均须组织抽查,比例不低于10%。
2.抽查内容
(1)学位论文核查内容
1)学位论文原始数据(包括实验数据、图片等)及实验记录本是否保存规范准确。
2)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的论文是否通过伦理审查。
(2)重点核查的学位论文
学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即重复率检测)第一次未通过的学位论文
3.工作要求
(1)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于2026年12月中旬前,完成抽查工作。
(2)对抽查有问题的学位论文,责成导师及学生提交情况说明,并限期整改,已取得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外审结果作废,整改后各单位再次对学位论文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再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外审。
五、其他事宜
1.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2026年秋季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具体流程、要求等,研究生院将于11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2.外审通过后,请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自查答辩资格,为申请答辩做准备。详见https://yjs.dmu.edu.cn/info/1037/9313.htm
3.因系统升级,个别同学系统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如遇到系统问题或其他不明事宜请向培养单位反映,由培养单位统一反馈至研究生院学位科。
4、重要时间节点和论文提交流程图总结如下。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学位科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