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广大师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及辽宁省文件精神,《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作为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重要环节和评议材料。为提高我校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学校高度重视,在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全面总结我校2021年研究生教育发展情况,形成《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2021年度)》在校园内发布。2021年度报告作为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起步与探索,诚恳希望各单位、广大师生提出宝贵意见,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质量办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