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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1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6日 10:47 访问数量:15757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以下政策的考生可以申请初试总分加分,具体政策如下: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注:

1.考生初试总分加分后,须达到一志愿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

2.要求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3.加分后考生是否可进入复试,详见我校后续通知。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仅限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于3月19日11:00前将《大连医科大学大学硕士2021年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和符合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149577590@qq.com,邮件命名:考生姓名+申请加分项目名称。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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