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奖励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奖的引领激励作用,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将开展2022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暨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成果形式
申报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生规模结构优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教育教学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导师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综合素质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申报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不含教材)。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 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对于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本奖。
2.示范性强,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成果应经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3.每项成果参与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原则上每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2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推荐名额
我校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为10项。
四、工作要求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学院要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真实性、学术道德、保密等进行审查把关,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把好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关。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
材料由各院系审核后统一上报,材料2-4的命名为:学院名称_推荐顺序_成果名称_主持人姓名_材料名称(申请书、总结、附件材料)
1.《2022年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院系盖章一份、不盖章一份)(附件1);
2.《2022年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院系盖章一份、不盖章一份)(附件2);
3.反映成果的总结(5000字以内,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版);
4.证明成果绩效的附件材料,论文、教材、著作、鉴定报告等(纸质一式2份及PDF电子版)。
(二)各院系请于2021年12月27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如申报总数超出名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之后研究生院将按要求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于萌 唐羚 0411-86110154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