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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编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8日 09:57 访问数量:572


    按照《关于开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编写的通知(医专业学位委〔2022〕6 号)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编写工作。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科范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课、 选修课以及核心课程指南中所列课程的配套教材。

核心课程指南见 https://yjs.dmu.edu.cn/info/1029/7216.htm

二、建设要求  见附件3

三、 申报工作要求  见附件3。

(一)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申请项目的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填写《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编写申报表》(附件 1)。

申报主编/副主编/编委条件见附件3。 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作为两项教材建设项目的主编或副主编。

(二)申报项目名额。学校根据学科发展、教学需要、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统筹规划教材选题,同一专业学校推荐不超过 2 项,同一专业同一课程教材,学校推荐不超过 1 项。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学校只能申报一项。

(三)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提交材料存在造假情况或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取消申报资格。

四、遴选程序、立项成果  见附件3。

时间安排

申报人填写附件1、2,上交纸质版(双面打印2份(含教材大纲和样章),其中加盖院系公章+党组织公章1份、不盖章1份)及电子版word/excel)至各院系,各院系审核汇总后,11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方式:于老师 唐老师 0411-86110154

         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F楼311房间),仅接收顺丰快递。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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