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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3日 09:40 访问数量:11541

 

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培养过程管理,保证培养质量,现就2020年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对象

2019级博士研究生、2019级硕士研究生、已进入第二阶段学习但尚未开题的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硕博连读生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后,开题报告的时间和要求与博士研究生一致。

二、开题报告时间

2020年9月中旬至11月末。

三、工作组织要求

开题报告的组织与安排,由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具体负责。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属地化管理要求,做好教师与学生的个人防护,同时结合开题报告的具体时间和实际情况,灵活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一)考核小组要求

1.博士研究生:由5-7位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

2.硕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由3-5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

3.考核小组成员中设组长1人,同时另设秘书1人(由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负责开题报告的具体组织及现场情况记录等。

(二)开题报告内容

1.应包括立项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研究内容及创新点、研究的技术路线、前期研究基础及可行性分析、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计划进度安排等。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2015]9号)的要求执行,学位论文不可单独以“文献综述”形式撰写。

(三)开题报告程序

1.研究生以“PPT”形式进行汇报,博士研究生报告时间为25-30分钟、硕士研究生报告时间为15-20分钟;

2.考核小组成员就开题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提问,研究生回答;

3.导师介绍研究生情况并就研究生未解释清楚的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4.研究生与导师回避,考核工作小组讨论开题报告合格与否;

5.考核小组组长当场宣布讨论结果,并对开题报告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导师和研究生可对开题报告作进一步补充修改。

6.开题报告结果处理

开题报告通过者,继续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题报告存在较多问题而未通过者,考核小组有权建议其在6个月内重新开题一次,如6个月内重新开题仍未通过,则终止研究生学习。重新开题者须在2021年5月1日前完成。

(四)相关材料报送

1.学生本人

(1)填写《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书》一式一份,上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

(2)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毕业与学位”-“开题报告登记”中填写开题信息,同时将培养单位审核后的纸质版《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书》(首页至末页,特别注意检查教研室、学院审核签字和盖章处是否齐全),扫描并合成一份PDF文件,于12月15日前在系统中上传。

(3)审核后的纸质版《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书》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用于毕业前申请论文答辩、学位档案存档。

2.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

(1)审核本单位各层次学生的《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书》,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返给学生本人保管;

(2)在系统中审核学生的开题报告,登记开题报告结果。

四、开题报告延期申请

(一)2019级研究生原则上均应按上述时间要求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各环节。

(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者,经导师同意后,于11月15日前在系统“毕业与学位”-“开题报告延期申请”中提交申请;同时填写《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后交至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各培养单位在系统中审核学生的延期申请,并于11月30日前将《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

(三)延期者须在2021年5月1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各环节工作,系统录入等要求同上。

开题报告变更申请

在课题进展过程中导师认为需要对课题研究方向和内容作出重大调整,研究生可申请重新开题一次。拟申请重新开题者,可在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开题变更申请”中提交申请,经导师和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1年5月1日前重新开题报告,系统录入等要求同上。

六、其他要求

(一)确保信息填报准确

1.个人基本信息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统招研究生)或“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同等学力人员)信息一致。

2.学术学位对应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专业学位领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专区”《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类别目录》中查阅。

3.开题情况应如实填报,包括考核小组成员组成、开题情况记录等。

4.个别具有“双导师”即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由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负责,凡涉及导师信息处可填写论文指导教师和规培指导教师信息、相关材料报送至论文指导教师所在培养单位。

(二)相关材料下载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书》和《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专区”中下载。

(三)监督指导工作

研究生院负责对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进行相关工作指导和督查。

联系人:赵李、曾光

联系电话:0411-86110155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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