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导师、拟申请论文答辩及拟申请学位者:
2026年(夏季)已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含在职专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其论文外审结果研究生院已陆续通过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反馈。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夏季)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核与申请
(一)答辩申请人
1. 自查答辩资格
要求见https://yjs.dmu.edu.cn/info/1037/9313.htm
2. 预答辩与答辩情况审核
导师组织论文预答辩有关工作。
3. 提交答辩申请
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填写《答辩申请表》并完成各级审核签字,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毕业与学位”下“申请答辩”模块进行申请答辩操作(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后续须额外按研究生院学位科统一安排,在国家“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答辩和学位申请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待学位科后期统一发通知)。
4. 答辩前证明材料提交
博士学位申请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将申请答辩证明材料于2026年5月10日前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答辩前证明材料提交”界面。所提交材料学位科预审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外审通过的博士学位申请人(含在职专博),提交已发表的用于申请学位的高水平文章证明材料pdf文件,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pdf文件。如果以成果转化作为毕业条件,需提供转化证明材料。
2)外审通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已发表的用于申请学位的文章[参与(本人非第一作者也可)公开发表的与授予学位专业相关的文章,杂志需有 ISSN 号]pdf文件。
3)申请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提供医师资格证扫描件+规培合格证合并的pdf扫描件。
4)材料扫描及提交的相关要求见https://yjs.dmu.edu.cn/info/1037/9313.htm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院端口)“申请答辩管理”中进行审核操作。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
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可与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联系,以适当形式统一办理本单位学生《答辩申请表》和《学位申请书》审核盖章相关事宜。
二、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一)答辩准备材料
1.《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考核评价单》
3.《大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审核表》(见学位论文提交通知中附件6)
4.《答辩情况表》
5.《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6. 学位论文(答辩用)
(二)论文答辩会信息官网公告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本单位官方网站设立专栏,提前公示论文答辩会相关信息(至少于答辩前3个工作日)。论文答辩会公告信息至少包括: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要求见:https://yjs.dmu.edu.cn/info/1037/9314.htm
(三)答辩
博、硕士研究生、在职专博和同等学力人员原则上应于2026年5月26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答辩的组织、秘书职责、注意事项及答辩流程见https://yjs.dmu.edu.cn/info/1037/9314.htm
(四)答辩结果报送
答辩结束后,申请人填写“答辩情况”模块。导师及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培养单位方可导入答辩结果。
教研室须于答辩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报送答辩结果和有关材料。培养单位应于2026年5月29日前在“答辩结果审核”处完成审核,并将结果从研管系统导出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科及所在学位分委会办公室。
三、学位论文“内部”申请、印刷与存档
(一)论文“内部”申请程序
见https://yjs.dmu.edu.cn/info/1037/9314.htm
(二)论文印刷与存档
见研究生院学位科后续通知。
四、学位申请与授予管理
(一)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1.培养单位完成答辩情况审核后,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培养单位审核申请。
2. 申请人在学位管理“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填报相关信息,因填报信息后续上报国家备案,学位申请人务必按照附件中《表格填写及学位申请注意事项》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因个人填报错误导致日后学位认证出现问题,后果由个人承担。
3.在职专博及同等学力人员个人证明照片提交方式:在职专博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将个人2张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此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照片后写明姓名、专业和学号和联系电话。请勿提交喷墨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于2026年5月26日前用顺丰快递寄至研究生院学位科(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科301房间,0411-86110155)
(二)学校审议学位授予名单(含学位申请书审核盖章)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原则上应于2026年6月9日前,完成本分委会所辖相关学院各层次学位申请人的学位授予审议工作,将《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审核盖章后,直接返给各培养单位。
2.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授予名单审议后,由研究生院学位科向各学院统一发放学位申请人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意见,每人2页(此页为《学位申请书》的最后一页)。
3.各学院将所辖学生的《学位申请书》进行核查,完整无误后一份用于学位档案整理归档(见研究生院学位科后续通知)。另一份按学生申请学位的二级学科(专业/领域)提交给相应的二级学院,学院递交至学校档案馆学生档案管理办公室(陈老师,0411-86110228),用于学生人事档案归档。
五、其他事宜
(一)有关信息查询和说明
表格填写及学位申请注意事项、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流程图、学科专业和授予学位类别目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学科(专业)及所辖学院(培养单位)一览表,详见附件。
(二)关注官网通知
届时请申请答辩及学位者,持续关注研究生院、学院网站或有关工作群关于答辩及学位申请等工作的最新通知,并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三)学院工作联络模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相应工作群,及时发布学院答辩和学位申请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可以统一汇总学生不明事宜或问题,与研究生院学位科沟通联系后答复学生。
注意:因系统升级,个别同学系统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如遇到系统问题请向培养单位反应,由培养单位统一反馈研究生院学位科。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科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