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医发〔2017〕236号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切实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保障研究生生命财产安全,对研究生校外住宿规定如下:
一、学校负责为在校研究生安排住宿。在校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理由,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二、需在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必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递交《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导师签字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三、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须在该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表》。
四、下一学年开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研究生校外居住申请及退宿手续。对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调整或合并。
五、在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外住宿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纠纷由研究生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六、对凡是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研究生,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废止。
八、本规定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